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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4日下午,公司在大会室召开了有关“营改增”财税专题会议,会议由公司行政事务部经理黄启宏主持。公司董事长陈观来、总经理李大冲、技术总工周锡斌、财务总监黄华炯、副总经理李汉平、张伟锋和各分公司、分部、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共80余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根据国家新税制“营改增”政策出台以来,集团公司高度重视,提早谋划,公司在今年5月初制定《工程项目财税管理一般流程》的规范性文件。会上,公司财务总监黄华炯针对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税政策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对《工程项目财税管理一般流程》的规范性文件,在会上作了详细讲解。主要内容有:1、工程施工合同签订;2、《外经证》核发与核销;3、材料采购;4、工程款开支;5、进项税额抵扣;6、工程建筑发票开具;7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;8、风险提示;9、投诉渠道。整个学习培训深入浅出,讲明了工程财税管理的基本原理,并通过增值税特殊的案例,道出了增值税的基本特征和规律,并在互动交流环节对各单位提出的营改增问题进行了答疑。
陈观来董事长会上作了重要讲话,他指出,今天的学习,目的就是让大家,深入的去了解营改增,然后根据企业的情况,对政策有一个深入的了解。“营改增”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,建筑业“营改增”采用11%的税率后,税负不确定性将大大增加,可能会导致整个行业的重新洗牌;由于“金税三期”开通,税局构建了一个庞大税收数据库,每个企业购进什么、从哪里购进、销售了什么,都一目了然,环环抵扣、凭票抵税的特点。增值税不仅与收入有关,也与成本费用密切相关,对企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。因此,公司上下要充分认识到“营改增”税制改革对公司的经营模式、合同管理、采购、财税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深远影响,若各单位对本次税制学习研究不透彻,企业将会面对巨大的风险。他要求:一是要坚决落实依法治企理念,防范法律风险;二是各单位、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学习,顺应形势,加快推进适应新税制;三是各单位、项目部负责人要认真梳理系统内涉及营改增的业务,研究政策,做到不违法、不违规。四是政策来了,公司也会有许多措施和办法,相信不久将来在大家共同努力下,新税制一定会带来新的辉煌。
通过此次学习机会,公司各单位充分认识了“营改增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同时也对“营改增”宏观政策和公司具体思路有了进一步理解。